根据现阶段平山区实际工作需要,我局决定组织招录一批专长兼备,素质过硬的人员,建设一支专业化队伍,以满足平山区内各职能部门需求,处理急难险情以及完成区政府安排的任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救援专业处置队员。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管理规定》执行,由本溪市平山区应急管理局和本溪市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官网为官方信息发布平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应急救援专业处置队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分类使用、统一管理的原则。
计划招聘10名男性应急救援专业处置队员。其中:战斗员8名;驾驶员2名(具有B2及B2以上驾驶证)。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关于消防员招录的政治条件(参照征兵政治审查标准),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准军事化管理,无违法违纪记录。
2.基本条件:限男性,学历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以上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名人员应于2025年5月30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1)战斗员:8人,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2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30日(含)至2007年5月30日(含)期间出生),在同等条件下,大学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兵、体育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和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尤其已具有无人机操作资格的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驾驶员:2人,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30日(含)至2005年5月30日(含)期间出生),持有地方B2、A2、A1驾驶证,且驾驶准驾车型实际驾龄不得少于一年,在同等条件下,大学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兵、驾龄在2年以上和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身高在165cm 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0%,不能低于标准体重10%,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视力在4.6以上,无面颈部纹身,着短袖体能训练服其他部位长径不能超过3cm的纹身,无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无重度平跖足。
所有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报名人员一经录用后应服从本溪市平山区应急管理局统一工作安排。
1.被录用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被聘用应急救援专业处置队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人员录取后,进行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期间提供食宿,无休息;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评成绩及本人履职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3.战斗员薪资为2800元、驾驶员薪资为3300元(实发工资,不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战斗员工资2000元、驾驶员工资2500元(实发工资,不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网查询)的,工资待遇增加900元。试用期2个月,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险。
4.参照军事化管理,合同期内,工作日早八点至晚五点全员在岗在位,夜间及节假日50%人员正常休息,其余人员值班备勤,如遇重大节日及专项安保活动时,停止休息全员在岗,在恢复正常备勤后进行补休(具体情况结合工作实际灵活安排)。
5.被录用人员主要工作职责为城市及森林灭火及抢险救援任务、汛期防汛及森林防火工作、防消联勤工作,以及协助街道、应急、林草、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区政府的相关任务及安排。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 6月13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